welcome2017贵宾会学生生活区垃圾分类公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2083

 

亲爱的同学们:

“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生活垃圾是当今世界十大环境问题之一,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行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合肥市已步入垃圾分类时代。为有效推进我校生活区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welcome2017贵宾会学生生活区垃圾分类公约》。在此,我们向广大学生发出倡议: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让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共同创建文明校园,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分类标准

 按照《细则》中规定的四种类别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盒、书本、塑料、金属、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化妆品其容器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主要是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及剩饭剩菜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二、生活区垃圾集中投放定点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全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同时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学校将从2024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垃圾分类集中投放定点管理,拟将宿舍公寓门前垃圾桶分区域进行合并,规划在生活区设置三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分别设为:3号公寓外侧东北角、联街美食广场后侧、新食堂后侧原垃圾场。每个站点的垃圾桶都有明确的分类文字标识,学生根据楼栋位置就近分类投放,全天不限时,建议避开上课高峰时段。

 

三、责任义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每个同学应该自觉履行垃圾分类源头分类和投放义务。

希望同学们守法遵约,以身作则,主动学习和了解垃圾分类专业知识,依法遵守分类规定,在宿舍做好源头垃圾分类,在规定地点文明投放生活垃圾,做爱校护校的三联青年!

欢迎同学们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主动报名担任集中投放点督导志愿者。联系方式:hqc@slu.edu.cn

 

 

                             welcome2017贵宾会后勤保障监管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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