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认真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7浏览次数:2021

  自今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第41号令的工作任务以来,学校积极开始部署各项关于学习第41号令的工作。我院也开展了各项关于学习第41号令的会议及活动。

  一、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就该规定进行了的解释说明,内容涉及高校学生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学生的权利、学籍管理、奖励与处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学生申诉等。执行院长孙义要求辅导员在今后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使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深入做好高校安全工作,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学管副院长潘玉廉就当前高校的安全工作做了深刻讲解,包括防溺水教育、防校园贷款、防电信诈骗、防邪教侵入、防财物被盗、防校园欺凌、防恐爆袭击等方面,同时还要认真做好高校学生禁毒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安全无小事,高校学生安全更是高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防患,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维护学院安全,为学生提供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三、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促进学生顺利就业。院领导对学院大四学生就业问题做了指示说明。希望毕业班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引导学生先就业再择业,保障毕业生都可以顺利就业。

  会议及活动充分强调了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为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做准备,以学风带动校风,要不断提升我们的管理水平,做好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为提升学院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奠定坚实的基础。(撰稿:潘玉廉 编辑: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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