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在心中,维护权益就靠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2335

  3月15日,安徽省青少年法律志愿者服务中心携大学生法学社的青年志愿者们,参加了由包河区消费者协会和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主办的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此次活动在包河区滨湖世纪城广场开展。

  中心通过设置法律问题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给青少年分发法律宣传单页等方式将普法服务工作落实。志愿者们积极向青少年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介绍各种维权途径以及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从而提高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呼吁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过往路人纷纷对我校志愿者热情服务的态度给予高度赞扬。(撰稿:大学生记者团  程雨 摄影:大学生记者团 王磊 编辑: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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