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放假时间:9月19日(星期四)至9月20日(星期五),共2天。国庆节放假时间:9月29日(星期日)至10月7日(星期一),共9天。9月21日(星期六)、9月22日(星期日)、9月28日(星期六)、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其中:9月21日、9月22日、9月28日、10月12日四个公休日分别调至9月20日(星期五)、9月30日(星期一)、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
新生的军训及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二、假期工作安排
1.任课教师和学生请关注相关教学单位的停调课安排;
2.各单位请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3.各单位请提前做好水、电、门窗、监控及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4.后勤部门要确保节日期间的水、电和伙食供应,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监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