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暑期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参照2013-2014学年度校历执行,6月29日(星期六)至9月6日(星期五)为假期;老生9月7日、8日报到,9月9日正式上课;新生9月9日、10日、11日报到。
2.教师放假时间:7月8日(星期一)至8月30日(星期五)。9月2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3.行政、后勤、教学管理人员及实训班级辅导员原则上不放假,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轮休,具体安排由分管院领导审定。
4.假期中,评建、招生、毕业生离校、教学科研、搬迁等相关重要工作按学院统一安排执行。
二、假期工作安排
1.教学、住宿用房管理。6月29日起只开放A楼1-2层教室,其它教室封闭,7月12日起所有教室、图书馆、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少数留校学生由宿管办统一协调安排)。
2.在教学、住宿用房封闭前,保卫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封闭场所实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3.学院综合办安排好假期学院总值班工作;各部门安排好本部门的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如遇急事、重大事项或者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不得延误;同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4.保卫处切实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部位明确责任,重点防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5.总务、基建等部门暑期做好宿舍、教室等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确保开学前交付并投入使用。
6.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确保通信畅通。
7.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离开合肥时,应按学院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